丑午害:10月签合同吉日
丙午年戌月合婚契券择吉整体来说
对于丙午流年来讲天干丙火透出。地支午火为根,岁君火势炎赫,太岁坐镇南方离位,主一年之内阳亢之气偏盛,人心易躁,文书契约之事尤需借金水之气调候,才能阴阳相济。
十月建戌,戌为燥土,内藏辛金丁火戊土,与太岁午火构成午戌半合火局,火炎土燥之势愈演愈烈。
在戌月运中凡领证合婚,签立契券。最宜选取日支带申,酉、亥,子等金水旺相之日,以润燥烈之气;若逢巳,午、未等火土日辰,则易有口舌反复,条款暗藏隐患之虞。本月吉日共得七日,其中领证吉日四日,签合同吉日五日,有重叠之日亦各有所宜。
午戌半合火局主热情高涨。然火旺则易燥,燥则伤金耗水,金为财帛文书,水为智虑调与,故须以庚辛申酉之金制衡火势,以壬癸亥子之水调候润局,才能使婚书契券得金水之助而稳固长久。
出生肖属鼠,猪者,在戌月受月令克制,更需择金水旺日以扶身;生肖属马,蛇、羊者,火气偏旺,择日尤须避午,未、巳日,否则午午自刑或巳午半会火局,主情绪冲动,决策失当;常有命主于此月急于成事而忽略日辰刑冲,事后追悔,故不可不慎。
丙午年十月领证合婚吉日详推
进入农历十月节气历寒露至立冬之间。戌土当权,太岁午火与月令戌土半合火局,婚嫁之事若得金水日辰,则夫妻宫位安稳,若逢火土日辰,则易有婚后脾气相冲、长辈干涉之应。在婚姻宫位上日支为夫妻宫,领证之日日支与太岁午火、月令戌土之互动,直接关系婚后相处模式。
若日支为申,申金为丙火之偏财,亦为壬水长生之地,金水相生,主配偶理智聪慧、善理财帛,且申与午火无直接刑冲,与戌土亦无破害,为领证上吉,若日支为酉,酉金为丙火之正财,藏辛金纯清之气,主配偶端庄务实,然酉戌相害,月令戌土害日支酉金,主婚后易因家庭琐事与长辈有隙,需以忍让化解。
若日支为亥,亥水为丙火之七杀,亦为甲木长生,水旺制火,主配偶个性刚强却识大体,亥与午无冲,与戌无刑,且亥中壬水调候全局,为燥月润局之吉。
若日支为子,子水为丙火之正官,主配偶循规蹈矩,然子午相冲,太岁午火冲日支子水,主婚后聚少离多或与原生家庭有地理之隔,虽冲亦动,若命局他柱有丑土合子、或寅木通关,则冲力可减,反主变动中得良缘。
尤须留意者,午午自刑之应,若日支为午,与太岁午火构成自刑,主内心纠结、情绪自耗,领证后易因小事生闷气,非吉选。丑午相害之日,丑土害午火,主六亲中有小人挑拨,亦当避之。具体吉日列于下表:
阳历日期 干支 日支十神 与太岁月令互动 领证宜忌 10月5日星期一 甲寅 偏印 寅午戌三合火局 火局成势,主热情冲动,若双方命局水旺则可中与,否则易婚后燥热争执,谨慎用之 10月6日星期二 乙卯 正印 卯戌合火 卯戌合火,印星化火,主长辈操办婚事有力,然火旺需水,若新人八字金水足则吉 10月15日星期四 甲子 正官 子午冲 子午冲太岁,虽甲木透干通关,仍主婚后多动,若命局有丑合子则冲力减,可用 10月18日星期日 丁卯 正印 卯戌合火,丁火透干 丁火透干生戌土,火势过旺,金水全无,主婚后易因财帛生口舌,避之为上 10月23日星期五 壬申 偏财 申金生壬水,申午无冲 金水相生,调候得宜,主配偶贤能、家宅安与,领证大吉 10月26日星期一 乙亥 七杀 亥水制午火,亥戌无刑 水旺润燥,主婚后得配偶助力,然亥中甲木泄水,若命局土厚则吉,领证吉 10月29日星期四 戊寅 偏印 寅午戌三合火局 火局重现,戊土透干助燥,主婚后婆媳易生嫌隙,非吉选
在时辰选择上领证时辰最宜辰时(7-9点)或酉时(17-19点)。辰为水库,辰时领证可收火气入水,主婚后财帛有蓄;酉为金旺,酉时领证可助金气制火,主契约文书得贵人见证,若选午时(11-13点),午火当令,与太岁午火叠见,午午自刑加剧,主情绪波动、临时变故,忌之。
若选子时(23-1点),子水虽可冲午,然子时阴气极盛,婚书属阳契,阴阳颠倒,非所宜,常有命主于申日亥时领证,申亥相害,主婚后易有隐疾或暗财纠纷,虽日吉而时凶,尤须留意。
丙午年十月签合同立契券吉日详推
在签合同立契券之事上日支为合同宫位。代表契约自身之稳固程度,而财帛宫则看日干与太岁、月令之生克。戌月土旺,土为丙火之食伤,食伤生财,本主有利可图,然火土过燥则合同条款易有漏洞,或对方隐瞒实情。
金为财星,水为官星,签合同最宜金水旺相之日,金旺则财帛显,水旺则官星护,合同得官星护持则具法律效力且少纠纷;若日支为申,申金为偏财,又与月令戌土无刑冲,主合同标的明确、对方履约诚信;若日支为酉,酉金为正财,然酉戌相害,月令害日支,主合同暗藏不利条款,或签约后对方拖延,需在违约条款上多加防范。
若日支为亥,亥水为七杀,七杀主约束,合同得此则条款严谨,然亥中甲木泄水,若命主八字土厚,则七杀有力,主合同执行力强,若日支为子,子水为正官,官星护财,然子午冲太岁,主合同可能因政策变动或上级干涉而变更,若必用此日,则宜在巳时(9-11点)签约,巳火合申子,可解子午之冲。
若日支为丑,丑为金库,内藏辛金癸水,然丑午相害、丑戌相刑,刑害并见,主合同易生纠纷、对方反复,避之为上;午午自刑之日,主签约后内心懊悔,未戌相刑之日,主合作方内部矛盾牵连,辰戌相冲之日,主合同中途生变,均非所宜,具体吉日列于下表:
阳历日期 干支 日支十神 与太岁月令互动 签合同宜忌 10月5日星期一 甲寅 偏印 寅午戌三合火局 火局主快,合同推进迅速,然甲木生火,条款易有夸大之词,需细审 10月6日星期二 乙卯 正印 卯戌合火 印星主文书,卯戌合火,合同得长辈或中介促成,然火旺需防细节疏漏 10月9日星期五 戊午 食神 午午自刑 自刑主反复,合同易来回修改,若命局有丑土合午则解,否则避之 10月12日星期一 辛酉 正财 酉戌相害 正财透干,合同利财,然酉戌害主暗损,需防对方隐瞒成本 10月15日星期四 甲子 正官 子午冲 官星护财,子午冲主变动,若为长期合同则不宜,短期可成 10月23日星期五 壬申 偏财 申金生水,无刑冲 金水双清,财官皆旺,签合同大吉,主双方得利、履约顺畅 10月26日星期一 乙亥 七杀 亥水制火,亥戌无刑 七杀主约束,合同条款严谨,然乙木透干泄水,需防对方以柔克刚 10月29日星期四 戊寅 偏印 寅午戌三合火局 火局主急,戊土助燥,合同易因急于求成而让利,非吉选
在时辰选择上签合同最宜巳时(9-11点)或亥时(21-23点);巳时为金长生之地,巳中庚金可制火,且巳与申合水,若日支为申,巳时签约可合出水量,主合同得财;亥时为水旺之时亥中壬水调候,主智虑清明,能识破条款陷阱。
若选未时(13-15点),未土与戌土相刑,主合作方内部生变;若选午时(11-13点),午火与太岁午火自刑,主签约后心生悔意,尤须留意者,辛酉日若在卯时(5-7点)签约,卯酉相冲,合同宫被冲,主签约后对方毁约,虽日吉而时凶,不可不察。
刑冲破害之现实人事关联与辩证化解
在刑冲破害的测算中年柱为根基。月柱为提纲,日柱为自身与配偶,时柱为子女与下属;太岁午火与日支子水相冲,主与父母或上司意见相左,若领证则易因长辈彩礼、婚宴规格等事争执;若签合同则易因上级政策变动而返工。
午午自刑,主自我内耗,常于签约后反复思量、夜不能寐,或于领证后因小事与配偶冷战。丑午相害,丑为金库,主暗财受损,签约时易有隐藏费用或对方以次充好,酉戌相害,酉为文书,戌为火库,主合同文字陷阱或房产产权纠纷。

寅午戌三合火局,火旺则伤金,金为财帛,主合作中虽表面火热,实则利润被火气耗散,需以水调候,即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与利润分配;卯戌合火,卯为印星,主文书,合火则印星化火,主中介或担保人言辞过热、承诺过满,需以书面形式固定其责。
亥水制午火,水为官星,主法律约束,若亥日签约,则合同具法律威慑力,然亥中甲木泄水,若对方为木旺之人则其可能以人情化解条款约束,需以金制木,马上在合同中增加第三方担保。
申金生水,金为财,水为官,财官相生,主合同得官护财,然申与寅冲,若对方属虎或命局寅旺,则冲力显,主中途换人需以巳时合申解冲。
子午冲,子为官,午为比劫,官被劫冲,主竞争者在暗处损坏,若签合同则需防同行挖角,若领证则需防圈外人滋扰,若命局有丑土合子,则冲力减,马上通过中间人调解可化解。
对领证者来讲若想化解酉戌相害。即于领证当日佩戴金银饰品,以金气补酉,或于家中西北方摆放金属摆件,以合戌土;若想化解子午冲,即于领证后三日之内回门拜见长辈,以动应冲,将冲力转为走动之象。
对签合同者来讲若想化解午午自刑。即于签约前五分钟,以水杯置于桌上取水制火之意;若想化解丑午相害,即于合同中增加「若有一方隐瞒实情,则赔偿双倍定金」之条款,以丑土之金库反制午火。然若命主八字金水本旺,则火土之日反可激其财官,主得意外之财或快速晋升,故趋势非定数,全在命局组合与调候是否得宜。
常有命主于戊午日签约。看似自刑不吉,然其八字壬水透干、庚金坐支,反成火土生金、金生水之流通局,签约后项目大获其利,此即凶中藏吉之验。
戌月契券择吉之五行流转与义理归宗
在五行流转上丙午年戌月火旺生土。土旺则克水,水为官星,官星受克则合同约束力减弱;土旺亦耗金,金为财星,财星被耗则利润空间压缩,故择吉之核心,在于以金泄土,以水生金,形成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制火之循环。壬申日,乙亥日之所以为吉,正因申中庚金泄戌土,壬水又透干,金水相生,使燥土得润,火气有制。
甲子日虽子午冲,然甲木透干可生火,子水可调候,若命局有丑土合子,则冲力化为动力,主变动中得机遇;丁卯日虽卯戌合火,然丁火透干加剧火势,若命局金水全无,则婚后或签约后易因财起争。
尤须留意者,十月建戌,戌为火库,太岁午火入戌库,主火气有收,然若择午日,则午午自刑,火气不藏反露,主情绪外泄、争端公开;若择子日,则子午冲,冲开火库,主暗藏之事显露,吉凶互见。
在义理上领证为合二姓之好。签合同为联两利之盟,皆属「合」之范畴;戌月土旺,土主信,本为立约之吉月然土过旺则固执,火过旺则急躁,故须以金水调之。金主决断,水主智慧,金水相生则决断明智,合同婚书皆得长久。
若命主八字木旺,则木克土,土受制则信诺不坚,择日宜补土,即选戊,己、辰,戌、丑,未日,然须避丑未刑冲;若命主八字水旺,则水耗土,土虚则契约易变,择日宜补火土,即选丙,丁、巳,午日,然须避午午自刑。此即「若调候得宜则可转危为安」之理。
常有命主于乙亥日领证。亥水制午火,然乙木透干泄水,若其八字土厚,则木克土、土制水,反成木土水三者相持,主婚后夫妻各执己见,若于亥时领证,亥水加倍,则水旺木漂,主婚后漂泊,此即吉日亦需吉时配合之验。
丙午年十月逐日吉凶与时辰宜忌明细
阳历 干支 领证宜忌 签合同宜忌 吉时 凶时 10月1日 庚戌 戌戌自刑,主婚后情绪内耗,忌 庚金透干,戌土助燥,合同易生纠纷,忌 无 全曰 10月2日 辛亥 亥水调候,辛金生水,吉 辛金为财,亥水为官,财官相生,吉 巳时、亥时 午时 10月3日 壬子 子午冲,主婚后多动,平 壬水透干,子午冲,合同易变,平 辰时 午时 10月4日 癸丑 丑午害、丑戌刑,主六亲不与,忌 丑戌刑,主合作方内讧,忌 无 全曰 10月5日 甲寅 寅午戌三合火局,主热情冲动,平 火局主快,合同速成但需防夸大,平 辰时、酉时 午时 10月6日 乙卯 卯戌合火,印星化火,平 印星主文书,合火主中介有力,平 辰时、酉时 午时 10月7日 丙辰 辰戌冲,主婚后家宅不宁,忌 辰戌冲,主合同中途生变,忌 无 全曰 10月8日 丁巳 巳午半会火局,火旺无制,忌 丁火透干,巳火助燥,合同易漏洞,忌 无 全曰 10月9日 戊午 午午自刑,主情绪自耗,忌 午午自刑,主反复修改,忌 无 全曰 10月10日 己未 未戌刑,主长辈干涉,忌 未戌刑,主合作方矛盾,忌 无 全曰 10月11日 庚申 申金为财,无刑冲,吉 申金生水,财官皆旺,吉 巳时、亥时 寅时 10月12日 辛酉 酉戌害,主婚后与长辈有隙,平 酉戌害,主暗损,需防隐瞒,平 巳时 卯时 10月13日 壬戌 戌戌自刑,主内心纠结,忌 壬水透干,戌土助燥,平 辰时 午时 10月14日 癸亥 亥水调候,癸水透干,吉 癸水为官,亥水制火,吉 巳时、亥时 午时 10月15日 甲子 子午冲,甲木通关,平 官星护财,子午冲主变动,平 辰时 午时 10月16日 乙丑 丑午害、丑戌刑,忌 丑戌刑,主纠纷,忌 无 全曰 10月17日 丙寅 寅午戌三合火局,忌 火局主急,合同易让利,忌 无 全曰 10月18日 丁卯 卯戌合火,丁火透干,忌 火旺无制,合同易口舌,忌 无 全曰 10月19日 戊辰 辰戌冲,忌 辰戌冲,主生变,忌 无 全曰 10月20日 己巳 巳午半会火局,忌 己土助燥,巳火生土,忌 无 全曰 10月21日 庚午 午午自刑,庚金透干稍解,平 庚金为财,午午自刑,平 辰时 午时 10月22日 辛未 未戌刑,忌 未戌刑,主合作方内耗,忌 无 全曰 10月23日 壬申 金水相生,大吉 财官皆旺,大吉 巳时、亥时 寅时 10月24日 癸酉 酉戌害,癸水调候,平 酉戌害,癸水为官,平 巳时 卯时 10月25日 甲戌 戌戌自刑,忌 甲木透干,戌土助燥,平 辰时 午时 10月26日 乙亥 亥水制火,吉 七杀主约束,吉 巳时、亥时 午时 10月27日 丙子 子午冲,丙火透干,平 子午冲,合同易变,平 辰时 午时 10月28日 丁丑 丑午害、丑戌刑,忌 丑戌刑,主纠纷,忌 无 全曰 10月29日 戊寅 寅午戌三合火局,忌 火局主急,忌 无 全曰 10月30日 己卯 卯戌合火,忌 卯戌合火,合同易生口舌,忌 无 全曰 10月31日 庚辰 辰戌冲,忌 辰戌冲,主生变,忌 无 全曰
在逐日测算中壬申日与乙亥日为十月契券之上吉,庚申,癸亥亦为佳选,辛酉,甲子、丙子,壬子则为平吉,需配合时辰与命局调候;戊午,丁巳、丙寅,戊寅、己巳等日火土过旺,午午自刑,巳午半会、寅午戌三合,皆主燥烈,若非命局金水极旺,则不宜选用。
庚戌,甲戌、壬戌,戊辰、庚辰等日。戌戌自刑或辰戌相冲,主反复变动,亦当避之,己未,辛未、丁丑,癸丑、乙丑等日,未戌刑,丑戌刑、丑午害,主六亲不与,合作纠纷,非吉选;庚午日虽庚金透干,然午午自刑根深,若命局无强力水星调候,仍主内心懊悔。
辛酉、癸酉日酉戌相害。主暗损,若合同关联长期合作,则需在条款中明确违约责任,甲寅、乙卯、丁卯日卯戌合火或寅午戌三合,火势炎炎,若为短期合同且命主金水旺,尚可用,若为婚书则需谨慎。
常有命主于丙寅日领证。火局成势,婚后三年内必因脾气争执,此即火旺无制之应;然若命主八字壬癸水透干、庚辛金坐支,则火局反成财官,主婚后事业腾达,此即趋势非定数之理。
对重视黄历风水之命主来讲十月择吉领证签合同,当以金水旺相之日为优先,时辰以巳,亥、辰,酉为吉,避午,未、卯,寅之时。
若想化解酉戌相害。即于签约当日随身携带金属物品,如铜钱、金饰,以金气补酉;若想化解子午冲,即于领证后七日内搬家或远行,以动应冲,将冲力转为变动之机;若想化解午午自刑,即于签约前用冷水洗脸,以水制火,平复心绪。
尤须留意者,戌月火库,太岁午火入戌,主火气有收,然若择午日,则火气不藏反露,主情绪外泄、争端公开;若择子日,则子午冲,冲开火库,主暗藏之事显露,吉凶互见。故择吉之路,不在死守吉日,而在以命局为体、以日辰为用,体用相参,方得趋吉避凶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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